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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咨询
2010-08-04 08:33:06 来源:
问题1:房屋被非法转租后的处理方式
王树德律师您好:
租我房子的人把我的房子转租了,租我房子的人找不到了,而和他签合同的人又没到期不搬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用什么方法最好啊。谢谢!!
王树德律师回答:
1、如果您有他地址的话,发一个ems函件解除合同并保存好回执,如果找不到可求助公安机关;
2、按照法律规定,非经过出租人的允许承租人不得转租,非法转租以后,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您也可以通知现承租人立刻搬离所住房屋,如果拒绝搬离可以起诉并要求支付占用费;
3、可以撬开,但是建议通知上公证处到场公证房屋内的物品,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4、您可以暂时保存,如果有人索取您可以要求保管费,否则不予以退还。
问题2:房屋发霉,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王律师您好:
王树德律师回答:
问题3:房主把房子卖给他爱人,我如何维权?
王律师:
王树德律师回答: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房屋应该是房改房,这种房子即使有房产证也未必享有完全的产权,如果当时陈和单位共享产权,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无效。如果陈当时已经享有完全产权了,那么你们合同有效,应该继续履行。
现在房子已经过户,你们的合同就不能再继续履行了,但是您可以陈承担您的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题4:房子我不想买了,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王律师您早:
王树德律师回答:
本律师建议:看合同当中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条款,看对是否对您有利。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13910608495
点评律师简介:
王树德,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房产部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房产纠纷专业律师。王树德律师主要从事房产纠纷法律研究和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交易风险防控法律研究及实务操作,专注于房产案件案件的解决及代为制定、修改、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服务,提供专项购房法律顾问服务,为您房产交易保驾护航。
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建国门地铁东300米)
免费咨询电话: (+86)1391060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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