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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采光不足,开发商承担如何承担责任
2010-08-04 08:32:17 来源:
采光不足,买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本案代理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王树德律师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基本案情:
判决结果:
案件审理详情:
王树德律师的代理意见(概要):
被告开发商的答辩意见(概要):
房屋已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符合国家标准。梁某某购房时,房屋已建成,但梁某某只看了沙盘,未到房屋实际现场察看,其也存在一定过错
王树德律师分析:
专业提示:
本文作者:北京市房地产律师 王树德
执业单位: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email:wangshudemj@163.com
电话:1391060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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